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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臺灣,問起莎士比亞的名著,大家一般都會想到「羅密歐與茱麗葉」、「哈姆雷特」或是「李爾王」。前年我認真把莎翁全集讀了一次,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印象。原來還有很多重量級的角色,幾乎從未出現在國人的討論圈中,於是我們對於莎士比亞筆下的精彩人物,永遠都只有一些刻板的記憶。

 

四百多年來,西方文學評論家們很喜歡討論一個癡肥的丑角「孚斯塔夫」(Falstaff),他主要出現於莎翁名著「亨利四世」中,集低俗、膽小、詐騙、誇張及好吃於一身,算不上是個地痞流氓,勉強可說是個有趣的壞胚子。當時亨利四世的繼承人哈爾王子 (Prince Hal) 不學好,喜歡從皇宮中偷溜到市井中作樂,因此結識了孚斯塔夫等人。王子後來與他們以兄弟相稱,交情好到差一點去結夥搶劫。那時國王知道王子在地方鬼混時,一度氣得病情加重。

 

孚斯塔夫(Falstaff),從英文來看,是個謬誤的傢伙(false staff),也是暗指他的腦滿腸肥(food-stuff)。莎翁把孚斯塔夫寫得太逗趣了,使得他的無一是處也變得可愛。孚斯塔夫於是成了西方文學中的「第一名丑」,這樣類似的角色不存在於東方文學之中,或許東方不認同一個壞傢伙可以被寫得這麼叫好。

 

我每次想到「斟酌結緣,勇於認錯」,就會想到前述的哈爾王子。王子雖然浪蕩過日,但在莎翁筆下,他是自覺清楚的,更是故意的。一旦他繼位為新王亨利五世後,態度大轉變。當新王街上出巡,遇到孚斯塔夫時,立刻翻臉不認人,弄得以為好日子要開始的孚斯塔夫十分尷尬,眼淚差點飆出來。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,昨天大家不還是在稱兄道弟嗎?

 

初次讀「亨利四世」時,會覺得新王十分現實、過河拆橋。可是第二次重讀,我發現亨利五世的腦袋是清醒的,他該謹慎結緣了,而且為了承擔更大的責任,他要將過往的荒唐完全捨去,不管哪些是故意的,他都要徹底認錯。

 

在英國莎士比亞故鄉的一處花園內,可以看到他的銅像被四個較矮的銅像所包圍,那正是英國人心目中的莎翁四大名角:哈姆雷特、馬克白夫人(Mrs. Macbeth)、哈爾王子與孚斯塔夫。由此可見哈爾王子與那位痞子在莎翁名著中的重要性。

 

領袖自有一定的格局,但是謹慎結緣與勇於認錯,卻是我的最起碼期待。讀完「亨利四世」與隨後的「亨利五世」,我期待更多的臺灣友人也能夠好好閱讀一次,就會與我一同明白一個人要提升自我,就必須在舉止中要取捨、不要媚俗;同時心中要有為人不為己的大志向,才能勇於認錯不硬抝。在臺灣,一個人要同時做到以上兩件事並不容易;大家總有太多的牽絆割捨不掉,遂讓這個時代的經典人物不易誕生。更諷刺的,我們的文學寫不出孚斯塔夫,但是生活中卻存在不少真實的他;而你,何時才願意從哈爾王子蛻變成真正的領袖格局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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